09.12 202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现将《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尚未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可在本办法印发后3年内从非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单位。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09.12 2024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16号)明确提出“做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我厅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2013年,我厅制定了《湖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鄂经信规〔2013〕29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截至目前,我厅共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57家,涉及装备、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轻工、纺织及新工艺等行业领域,择优向工信部推荐,获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7家,数量位居全国第9,中部第2(落后安徽1家)。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效提升了制造业企业对工业设计的认知水平,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涌现出了一批提供专业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业务规模快速成长,设计服务的水平逐渐提高。
09.05 2024
为深入推进我省国企国资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09.04 2024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