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神农架林区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4年5月23日
神农架林区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综合监管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监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一业一查”模式得到全面推进,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实现有效整合,监管方式逐步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多头重复检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统一行业经营主体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对同一业态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监管的社会热点、治理难点、工作重点、监管盲点,汇总形成“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
编制“一业一查”监管合规手册。按行业类型整合各部门抽查指引,汇编形成“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手册,对牵头单位、协同单位、行业类型、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任务分工进行明确,合理安排检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执法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监管扰企。
(二)分类建立“一业一查”“两库”。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对现有检查对象和部门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整合梳理,形成“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制定“一业一查”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进一步减少单部门双随机抽查,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覆盖面、占比率。计划内容做到精准化、精细化,包含计划名称、联合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参与部门等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计划,并上报上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科学组织“一业一查”检查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实现检查任务后台磋商、线上分发。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进行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整改完善。在检查过程中,要推动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
(五)规范“一业一查”规范运行。持续强化信用分类结果在“一业一查”模式中的常态化运用,对各行业领域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信用风险一般的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信用风险高的经营主体,严格监管。要严格落实湖北省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抽查工作流程,计划应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不得平台外操作。要健全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坚决防止监管脱节。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部门内要召开工作推进会,将每项监管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抽查清单如有调整的,要及时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二)全面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年度抽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一业一查”联合抽查。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对象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示。
(三)总结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10月底前对“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全面总结经验典型,客观分析问题不足,形成总结报告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对接,紧密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牵头开展的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协作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一业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要建立联合会商和联络员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一业一查”专职联络员,负责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一业一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发起临时性联合抽查,并报送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让社会公众知晓、了解“一业一查”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提高经营主体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部门监管、经营主体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